◆ 中共银川市委党史研究室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以后,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彻底完成了新民主主义革命任务,战胜了帝国主义的封锁、破坏和武装挑衅,巩固了新生的人民政权,迅速恢复了国民经济。从1953年起,在国家开始实行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同时,中共中央酝酿和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即要在十年到十五年或者更多一些时间内,基本完成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以便逐步实现向社会主义的转变,从而创造性地开辟了一条适合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改造道路,全面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使中国社会发生了天翻地覆的伟大变革。
解放前银川市的工商业状况
解放前,银川市的工商业极端落后,全市只有一座装机容量为100千瓦的火力发电所,一个有10台破旧车床的修械所(实为军用),一家年产640吨的面粉加工厂和一小型简易印刷厂及一些手工作坊,基本上无现代工业可言。商业多为饮食业、服务业和一些流动的小商小贩。全市有各种私营工商业2242户,其中工业744户、商业775户、摊贩723户。
按行业划分,农副产品有固定的市场。如米粮市(今民生巷)是买卖粮油的市场;糠市(今复兴北街)是买卖米糠、谷皮的地方;砟子市(今朝阳街)是买卖煤炭的地方;芦席巷(今仁义巷)是买卖芦苇席的地方;草巷子(今中心巷)是买卖柴草的地方;木头市(今进宁南街和宗睦巷)是买卖木材的地方;垡垃巷(今珠市巷)是买卖土坯的地方;骡马市(今新华寺以东一片),还有一个菜市场和旧货市场(利群菜店东南一片,现已改建为银川商城);铁匠街(今利民街)是专门经营打铁和制造农用家具的地方。最繁华的是以鼓楼为中心的东西大街、复兴南街、新华街、中山南街等,店铺林立,货物杂陈,商贾云集,买卖兴隆。最有名气的有八大商号:敬义泰、天成西、隆泰裕、合盛恒、百川汇、广发隆、福兴店、永盛福等,他们在宁夏都有一定的经营实力,在省外也有分支机构,其中敬义泰经营历史较久,在外省市就有9个分支机构。经营中药材历史较早的是德泰永,系清乾隆年间河北武安县人房老先生创设,后人房尚君(外号叫房老君)、房炯春及其子孙沿袭经营下来。1956年,参加公私合营,至今南门德泰永药店,还沿用老字号。
银川市近代工业是从1934年开始出现和发展的。
1934年,马鸿逵为了改变其公馆和沿街煤油路灯的面貌,特由省府出资从北平购进一部陈旧的小型火力发电机组(功率只能带动2000盏15烛电灯),成立了宁夏第一个电灯公司,这是银川市近代工业的开端。
1936年,十五路军军粮局局长金钟秀为了扩大日益增多的面粉军需,在现在的宗睦巷,设立了一个用蒸汽推动石头磨的面粉厂。这个磨面厂一直持续到银川第一个官商合营的机制面粉厂正式投产,才被自然淘汰。
1939年,宁夏建设厅厅长马如龙出资2000元,由当时隶属于建设厅的宁夏蚕桑试验所主任高国璋,从上海购买了一台用柴油发动的碾米机,在宗睦巷租房成立了碾米厂,用以代替原始旧式碾坊。但这个碾米厂存在还不到两年,便因人事关系而宣告倒闭。
1941年,马鸿逵的四姨太刘慕侠私人出资设立了一个卷烟厂。厂址设于鼓楼偏西的原城区医院门诊部院内。曾仿“哈德门”牌卷制“垦业牌”纸烟,动力是手摇。由于有官方作后盾,挤垮了不少私人手卷纸烟厂。这个厂一直开办到抗日战争胜利。
十五路军从河南带来一个修械所,开始人员很少,后来扩充到200余人,工人全部享受微薄的军工待遇,能手工仿制汉阳造七九步枪,但业务一般不对外。
被服厂设在城区北关,有缝纫机近百台,专做军装、被褥、皮大衣供军用。工人绝大多数是征招来的男丁,待遇跟普通士兵差不多,隶属十五路军军需处,唯一特殊的是工人不穿军装,不扛枪,不被抓兵。 \
宁夏皮革厂。隶属于十五路军(后改为十七集团军)军需处,负责人是宁夏财政厅厅长赵文府,职工100人,任务是熟制省政府征集来的皮革,专供军用。
宁夏印刷厂。抗战期间设在城郊旧满城,隶属省府财政厅,直接领导人是十七集团军军需处科长贾希廉。承印在银川出版的几家报纸和宁夏省四厅八处的各种表、册。职工不到50人,生产技术虽然采用铅字排版,但动力仍用人手摇。
宁夏毛纺厂。厂址设在省城东北郊旧满城附近。由宁夏地政局局长马继德(马鸿逵及其父马福祥的总管家)任经理,除了手工纺线、制作简单的纯毛毡销往内地各省外,主要做垄断买卖。
宁夏妇女运动委员会(会址设在现和平北街十四号院内) 办的制毯厂,同样为官僚资本。有技工10余人,实际负责人为瞿亚民(马鸿逵次子马敦靖的小老婆)、梁玉凤(女)。能用手工机制纯羊毛毯,畅销平凉、西安,间或也织纯羊毛布,
宁夏火柴公司。厂址设在北郊骆驼岭,职工200余人,由十七集团军军械处处长马希贤(马鸿逵的远房侄子)任经理。生产“气死风”火柴——擦爝后硫磺能燃烧约1分钟,风吹不灭,故时人称之为“气死风”。行销于内蒙古、陕坝、临河一带,是一种畅销的赚钱货物。
宁夏糖厂。宁夏省银行特于市郊八里桥南办了一个糖厂,与私人熬糖争夺市场。这个厂虽已能提炼白糖,但仍未摆脱土法手工操作。这个厂一直存在到宁夏解放。
宁夏钢铁厂(名蓝鑫铁厂)。1943年,建设厅厅长李翰园筹资创办了一个宁夏钢铁厂(厂址设在原银川第二中学)。设备有土炉3座、中型吹风机5台,职工70余人,利用贺兰山铁矿石提炼生铁出售。
宁夏铸造厂(厂址城区内二道巷),是合并贺兰县几家小炼炉匠由官僚投资创办的,隶属第十七集团军军需处。主要产品为铸造军用铁锅及一些“二牛抬杠”的犁铧。
宁夏面粉公司。1943年,宁夏省政府主席马鸿逵集资筹办了一个官商合办的“宁夏面粉公司”。但初建机房时,由于建筑技术不过硬,只能开动一台小机组,一台较大的磨粉机器经常停车,不能投入生产。第一任经理任俊卿,人们称之为任参议。这个厂一直生产到解放后移交人民政府经营。
银川市的工商业虽然极端落后,却长期被官僚资本统治集团所垄断,受到国民党及地方封建军阀盘剥。在马鸿逵统治期间,国民党政府滥发纸币,造成了严重的通货膨胀,到1949年9月银川市的工商业已大部分资金匮乏,周转困难,货源不足,面临破产和倒闭。
解放后,银川市军管会、中共银川市委和市政府,按照中共中央及中央人民政府制定的“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发展生产、繁荣经济”的方针政策,在三年恢复期间,对银川市的工商业进行了调整、整顿,在利用、限制的基础上,加快了恢复和发展工作。
银川市工商业的初步恢复和发展
1949年10月,银川市军管会、中共银川市委和市政府为了争取国民经济的尽快恢复,繁荣市场,改善人民生活,在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保证正当工商业发展,坚决取缔投机倒把及非法经营的工商业”的政策中,采取了一系列坚决有力的措施,使工商业尽快恢复到正常的营业状态。
没收官僚资本,归人民所有。1949年9月26日,银川市军管会发布《关于接收官僚资本的办法及范围的布告》,指出:“凡马鸿逵等首要战犯与官僚资本的财产,依法予以接收。”随即,没收了马鸿逵统治时期的农民银行、中国银行、中央银行、通商银行、大同银行、邮政储金汇业局、绥省银行办事处、交通银行、宁夏省银行等9家官僚金融机构,没收了马鸿逵和旧官僚们经营的工商业,摧毁了国民党宁夏政府的军阀、官僚及买办所垄断经营的工商业和金融机构。在此基础上,建立起“宁夏贸易公司”“宁夏电灯公司”“粮食公司”和“中国人民银行宁夏分行”与社会主义国营企业及金融机构。为尽快恢复与发展工商业,活跃市场,战胜不法商贩的干扰和破坏,巩固新生的人民民主政权,奠定了重要的物质基础。
稳定金融,加强市场管理。1949年10月15日,军管会发布《整顿市场,巩固人民币在人民中的信誉的决定》,明令禁止银元、铜元等硬币及金元券、法币等旧纸币的流通,并明确规定凡持有国民党统治时期流通的各种纸币、硬币及作为流通使用的金、银,一律到中国人民银行宁夏分行兑换。同时还确立了新的货币信用制度,把分散在国家机关、团体、工厂的大量现金集中于人民银行,用来支持和发展国营工商业和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私营工商业。中国人民银行宁夏分行于1949年10月18日正式营业后,至10月27日,黑市银元价格就由8500元(旧币)兑换一块银元,降至5800元(旧币)兑换一块银元。随着人民币信誉的提高,银元及其他货币在银川市场上逐渐绝迹。
另外,为了稳定和平抑市场物价,军管会、市委和市政府,积极组织力量调运市场上缺少的农副产品,尤其是搞好粮食、布匹、棉花及各种杂货的收购和调运,解决宁夏内外的余缺调剂。1949年10月至11月,各公司调运和推销面粉2895斤、小米6000斤、宽面布1000余匹、棉花1500余斤、水烟700余封、各种杂货销售额1.1亿余元(旧币)。同时还组织对外省区贸易,运往北京、天津的羊、驼绒毛30余万斤;运往兰州、陕坝碱2万斤,食糖1万斤;换回了部分市场必需的各种商品,对稳定物价起了重要的作用。由于这些措施的实施,银川市的物价当时就下降了25%,基本上稳定了金融市场和市场物价,为恢复和发展银川市的经济打开了新局面。
制定恢复和发展生产,努力保障供给的方针。1949年12月,银川市召开了第一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会议期间军管会主任杨得志作了题为《两个月来军管工作基本总结和建设银川的方针》的报告。《报告》指出:目前首要的任务是恢复和发展生产,稳定金融,发展正当的工商业,实行城乡、省内外沟通,使农副产品和工商品畅销,稳定市场物价,保护有利于国计民生的工商业生产和经营。《报告》还强调利用银川市的现有条件,发展生产,为建设新银川而努力。《报告》成为三年恢复时期银川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针。这个方针制定后,许多工商业者拿出资金,积极从事生产和经营,自此工商业开始呈现出发展的态势。截至1950年1月,银川市工商业户3125家,人员5260人,资金30.92亿余元(旧币)。其中工业户1106户,2448人,资金89.42多亿元(旧币);商业户1012户,1759人,资金20.43多亿元(旧币);摊贩1007户,1053人,资金15.46多亿元(旧币)。工商业户有所增加,共新增883户(其中工业362户,商业237户,摊贩284户)。
动员工商业者积极发展生产。1950年1月,市委、市政府在了解了工商业的具体情况和掌握了他们经营和生产特点的基础上,提出了着重加强对流动摊贩管理的要求,发布《银川市工商业登记暂行办法》,规定:“凡在本市没有固定厂址、作坊、门市部、字号的摊贩或流动营业者,一律进行登记,并给予法律上的保护。”在广泛宣传和教育的基础上,工商业者明确了党的工商业政策,消除了恐惧心理,纷纷到市政府有关部门进行登记开业。据当时不完全统计,登记开业的工商户达80%以上。与此同时,市委、市政府还组织市、区政府的机关干部深入到市、区,分别与工商界人士座谈,向他们宣传党的工商业政策、金融政策,组织他们学习《共同纲领》,积极动员他们尽快行动起来,恢复商店营业,发展生产。
1950年,经政府摸底调查,划分行业,按不同经济性质组成了24个同业工会,即:百货业、文化用品业、食品业、饮食业、修理业、皮毛业、化学业、照相业、钢铁业、粮食业、旅栈业、缝纫业、理发业、医药业、日用杂货业、纺织业、蔬菜业、牛羊肉业、油木泥建筑业、运输业、浴池业、烟酒业、行商管理委员会、摊贩管理委员会等。同时取消了以张子珍、乔森荣为首组织的旧商会,组成了银川市工商业联合会筹备委员会。1951年,正式成立了银川市工商业联合会。1952年,对私营工商业重估财产时,经工商登记发证的私营商业就有2300余户,小手工业1100余户,全市私营工商业户的全部资产达160余万元(旧币),其流动资金不到100万元(旧币)。在此期间,先后复兴了一批大中型企业,比较有名气的如:百货业有庆瑞成、晋源昌、忠信文、义成德;医药行业有德泰永、协力厚、万盛祥、益寿长、兴盛岐;皮毛行业有自立全、天德裕、晋生祥;其他行业还有敬义泰、福茂元、义盛酱园、宝珍照相馆、同福居、黄鹤楼、德丰隆、永义池、玉清池、惠宾旅馆、利宁铁工厂等。还有傅老第、董玉林、贺自正、芮学诗、眭光晶等八家斗行,基本上控制了银川市粮食行业的交易。
发展国营经济 扶助私营经济
1950年后,银川市的经济和工商业生产逐渐出现了安定的局面。市委、市政府遵照中共中央“关于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方针,在生产结构上发挥国营经济(即1949年后国家陆续建立的各类企业)的主渠道作用;在所有制形式上,采取五种经济成分共存、以国营经济为主导的新民主主义经济格局,充分发挥国营经济的领导作用(其主要体现在物资调运、金融信贷、物资批发及日用百货、杂货的调拨和批发等环节中),扶助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私营经济,保护私营企业的合法经营(主要体现在具体产品的加工和零售),打击不法商贩的投机倒把活动,加强对工商业的管理,有重点地扶助手工业生产。
整理摊贩,加强管理。根据省政府整理摊贩的指示精神及宁夏省第一届二次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整理摊贩的决议》,结合银川市的实际,1951年初,市政府成立“银川市摊贩整理委员会”,又于同年5月11日成立“银川市摊贩管理委员会”,对全市流动摊贩627户(其中领证者348户)、固定摊贩553户(其中领证者478户)进行全面整理,加强统一管理。同时,还新成立了新华街和民生街两个市场,解决原银川市市场布局不均的问题。
实行明码标价,保护消费者利益。银川市工商业在发展的同时,市场上出现了少数不法商贩在产品中掺假、偷工减料、尤其严重的是漫天要价、欺骗消费者等问题。市委、市政府针对这种情况,按照中共中央及中央人民政府的有关指示精神,提出对商品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由市工商科具体组织领导。市工商联和工商业界推选出的11名代表组成“银川市推行明码标价委员会”,对文具、旅栈、修理、纸烟、照相、浴理、服装、百货等行业实行明码标价,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重估财产,调整资本。为了保证经济发展,防止不法商贩投机倒把,特别是针对当时出现的虚张经营情况(即没有资金而注册有资金;资金少而注册资金多的经营),市政府于1951年7月3日成立“银川市重估财产评审委员会”,开展对银川市的私营工商业进行重估财产、调整资本的工作。此次对银川市的私营工商业的生产和经营中的投资、货物、物资保管及账目等都作了细致的清查和审核,使政府掌握了全市工商业户的情况。
发放贷款,实行加工订货。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执行“利用、限制”的政策,通过贷款,支持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生产经营,对生产和经营过程中资金有困难的工商业户,给予必要的资金扶助。截至1951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宁夏分行银川办事处共发放贷款2595万余万元(旧币),同时一年中救济失业工人及城市贫民333户共1114人,发救济粮炒面12895斤、小米6000余斤,解决了一些私营工商业者在生产和经营中的困难,推动了银川市工商业的发展。
1949年10月,市政府开始委托私营手工业作坊加工民需食品、木器、粉条等。1950年,为了支援中国人民志愿军,委托私人加工厂为部队加工皮衣2000余件、军鞋1.4万余双、棉花12万斤,加工农业生产需要加工镰刀7000余把。政府订货解决了私营手工业的生产及销售困难,促进了私营手工业的发展。
为了实现城乡物资交流,活跃城乡经济,繁荣市场,满足城乡人民生活需要,1952年10月20日至11月21日,市政府在银川召开了一次大型物资交流大会。参加物资交流大会的有国营、合作社23个单位;私营工商业户22个行业,881户;全省各县、市(旗)代表团共10个单位,总计各种物资成交额为157.3亿元(旧币)。物资交流会对促进城乡物资交流、繁荣城乡经济起了推动作用。
随着银川市国营、集体和私营经济不断发展,到1952年底,全市工业企业发展到119个(其中国营7个、公私合营1个、合作经营9个、私营102个);工业总值达到586万元(旧币),比1949年增加了2倍;全市社会商品零售总额达到1562万元(旧币),比1949年增加了2倍。
银川市“五反”运动后的工商业政策
银川市“五反”运动概况。在党的工商业政策指导下,银川市的私营工商业中绝大多数工商业者表示愿意接受党的领导,支持国民经济的恢复,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特别是在1950年全国掀起的抗美援朝、保家卫国运动中,广大工商业者积极行动起来,支援抗美援朝运动。共捐款6.8亿元(旧币,下同),认购经济建设公债一次就达15.5亿元(旧币),表现出高涨的爱国热情。但是,工商界中个别资产阶级唯利是图、损人利己、投机倒把、追求暴利、坑害国家的行为,也随之暴露出来。在他们中间出现了拉拢腐蚀国家干部、行贿、偷漏税、偷工减料等违法行为。如银川市皮毛业白立全和裕记皮庄经理张学文、王海环等,为中国人民志愿军加工的2万多件皮大衣,从中偷工减料,以劣货顶好货,以旧货顶新货,非法谋利2亿多元(旧币)。
1952年1月20日,市委、市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在工商业界开展反对不法资本家行贿、偷税、漏税、偷工减料、盗窃国家财产、经济情报的运动的指示》,学习借鉴北京市关于开展“五反”运动的经验,在银川市工商业界开展了“五反”运动。经过6个月,共清查出违法总值42.06亿元(旧币)(其中偷税漏税29.36亿元),同时还查出宁夏解放时隐藏的应交国家接管的财产7.67亿元(旧币)、走私、倒贩银元86万块、倒贩黄金1000余两。
运动后期,根据中央人民政府公布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工商户“五反”分类处理的标准和办法》,按照“过去从宽,今后从严;多数从宽,少数从严;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工业从宽,商业从严”的基本原则,对违法户进行了分别处理。这次运动中确定基本守法户2016户,半违法户111户,严重违法户11户,完全违法户4户,共补退赃款13亿余元(旧币)。
“五反”运动后党的工商业政策。“五反”运动后,在私营企业的内部,资本家的权力受到了限制,劳资关系普遍紧张,有的资本家对经营持消极态度,有的私营工厂停产,有的私营商店关门。在同一时期,国营经济和合作经济继续发展,也使私营工商业的经营受到了一定的影响。为此,1952年11月,中共中央颁布《关于调整商业的指示》,主要内容为:一是扩大百货商品的批零差价,由原来规定8%至10%扩大到10%至18%,可以使私营零售商从批零差价中增加盈利;二是国营商业以经营批发业务为主,收缩国营商业零售网点,让出部分零售市场给私营商业发展经营;三是取消一些限制私营工商业的不适当规定,向资本家宣传党的政策,鼓励按社会需求,积极发展生产和经营。
市委、市政府根据上述指示精神,对工商业进行了调整:一是在公私关系方面,根据产、供、销三者兼顾的原则,对840多种商品的批零差价按有关规定作了调整,调动了经营者的积极性;二是在劳资关系方面,明确划清了劳资、师徒、雇用关系,对发生不同程度纠纷的14个行业,进行了调整和纠正,加强了劳资双方的团结,取消了一些限制,提高了生产与经营的信心。三是市场管理方面,在稳定物价、保护正当的工商业发展的前提下,划分地区,动员摊贩进入指定地点交易,取缔“八大斗行”和从事剥削活动的“牙纪”58人,处罚5户典型的投机商贩,并对公私营企业使用的大小秤2634支进行校验.从而促进了自由贸易,不同程度地激发了私营摊贩的经营积极性。
1951年底,银川市的工商业已发展到4个行业,2560户。其中商业999户,占39%;手工业964户,占37%;行商、摊贩597户,占23%。共雇用店员、工人571户1316人。资金总额17.6亿元(旧币),其中资金在1亿至8亿元的有37户,占1.4%;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的有276户,占17%;1000万元以下的有2274户,占87%。全市从业人员约9535人。这一时期发展较快的商号以庆瑞成、万庆公、大同庆等为代表。1952年至1953年间,银川地区工商业户发展到3800余家,营业额大大上升,私营工商业比重已上升到70%。
工业方面:1952年底,全市工业发展到119个,比1949年增加了4倍。其中:国营7个,公私合营1个,合作社9个,私营102个。工业总产值为586万元(旧币),比1949年增加2倍。
商业方面:1952年底,全市社会商品零售额达15627万元(旧币),比1949年增加了2倍,其中商业零售额达1239万元(旧人民币),比1949年增加了近2倍。
人民生活有了明显的改善。全市平均每人占有粮食从1946年的513斤,增加到1952年的734斤,职工平均工资从1949年的165元,增加到1952年的278元。这些成绩,不仅有力地推动了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而且为有计划地大规模地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奠定了经济基础,也为1953年开始实行计划经济及编制实施银川市第一个五年计划创造了条件。
全行业公私合营的社会主义改造
1953年到1956年,市委、市政府贯彻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遵照党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者“团结、教育、改造”的方针,通过一系列的国家资本主义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完成了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逐步将资本主义私人所有制转变为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
全行业公私合营的社会主义改造是历史必然。1952年,银川郊区完成了土地改革后,对银川市半农半商的私营商业户的发展造成了困难,再加上进货渠道、资金、经营管理等诸方面的问题,使一些私营商业户不能单独经营。为此,国家采取有关发展私商的政策,要求他们并店联营或根据自愿的原则,转为农业生产。1955年,经市政府批准有81户要求并店联营(并店联营也是一种公私合营的形式)。根据他们所经营的项目和品种,组成了2个经营小组,13个联营店。另外,市政府还批准42户转为农业生产,除自有土地341.5亩外,政府又为其批准解决了29.8亩土地,并补助购置农业生产所需的费用610元。
1953年后,国家陆续实行粮食、棉花、棉制品、食油及肉食等主要农副产品的统购统销政策,对金属、煤炭、皮毛、烟叶等重要原材料实行计划控制和供应。计划收购、计划供应的开展,加工范围的扩大,自由贸易缩小了,有计划的市场逐步扩展。这就使私营工商业者,失去了自由买卖的可能性,限制了他们的发展。在这种情况下,国家有计划地逐步将这些私营商业改造成为国家经销、代销或代为批发的行业,从资金和货源等方面全部或部分由国家统一调配;在经营管理方面,国家进行帮助或指导,逐步使这些私营商业适应国家经济的管理。截至1955年底,银川市私营商业为国家经销、代销或批发的共371户,资金总额为41万余元,从业人员432人。其中棉布业占总数的92.5%。
到1955年底,银川市社会主义国营和集体经济不断壮大,单个私营企业和个别私营商业已经实行了公私合营。全市参加公私合营的工商业户有395户,从业人员426人(包括家属),资金在2000元以上的有106户。另外,全市还组织起了手工业生产合作社12个,供销生产合作社1个,生产小组8个,社(组)员458人,占手工业总人数的18.6%。
此时,国营及合作社营商业占商业总数的60.7%,年社会商品零售额为2107万元。私营商业1954年营业额为1026万元,而1955年只有647万元,降低了36.94%。国营及合作社营业零售额由1953年占市场零售比重的58.5%,上升为1955年的66.15%,私营零售额由1953年的41.19%降为1955年的33.65%。总体上看,国营和集体经济在银川市已经占有绝对的优势,私营工商业要发展是非常困难的,走全行业公私合营的道路是大势所趋。
全行业公私合营的社会主义改造的过程。在社会主义经济和半社会主义经济占绝对优势的形势下,资本主义工商业日益失去了独立存在的社会条件,私营工商业者日益感到他们的经营发展前景不佳,接受社会主义改造,走公私合营或社会主义道路是唯一出路。在这种情况下,毛泽东邀集中华全国工商联执行委员,座谈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问题,并在座谈会上讲解了有关方针政策。11月,全国工商联举行第一届二次会议,通过《告全国工商界书》,号召全国工商业者在党的领导下,积极接受社会主义改造。接着,中央政治局又召集各省、区、市党委代表,参加关于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会议,会上还讨论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问题的决议(草案)》(此草案1956年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又作了个别修改后,正式定为决议),成为全国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具体指导方针,为进行全面的社会主义改造制定了政策依据。
1955年3月29日,甘肃省委常委会讨论通过《甘肃省一九五五年安排和改造城市私营商业方案》和《关于贯彻农村私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初步意见》。4月,银川专区依据中央和甘肃省委的指示,提出了调整私营商业的七条意见,制订了具体工作计划,即:对私商进行统筹安排,对私营零售商使其在可以维持的水平上继续经营,然后逐业加以改造,经过一段时间,使他们逐步过渡为国营商业的分销处、门市部;对于小商、小贩根据自愿的原则,在供销社的领导下,通过建立合作小组、合作社,分担农村流转的任务,并逐步过渡为供销合作社商业;对农村集市允许农民在完成统购任务后,将剩余产品拿到市场自由买卖;对于不在统购统销之列的产品,不加限制。11月,甘肃省商业厅拟定《甘肃省城市私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初步规划(草案)》,要求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末,将私人商业基本上纳入国家资本主义轨道,为进入社会主义打下基础。12月,甘肃省委成立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五人小组,召开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工作会议,确定在1956年底以前基本完成对全省私营工商业和个体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1956年1月25日,甘肃省委发出《关于加快对私营工商业和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指示》,决定分三步进行:在2月中旬以前完成第一步,发动各行业自动申请;4月底完成第二步,清产核资;第三步进行经济改组和调整商业网点、人事安排等工作。
1956年1月13日,银川地委发出《关于对私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指示》,要求加强对私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工作在银川地区全面展开作出部署。同月,市委、市政府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和讨论了银川市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具体问题,并制定《关于银川市私营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具体规划》,规定由银川市商业局具体领导,市商业局组织成立“银川市私营工商业改造办公室”。另外,市政府又抽调16名机关干部,会同市工商联及各界代表,以归口公司为主,协助“私改办公室”工作。同时还举办了训练班,培训299名干部,派到公私合营的工厂和商店中充当公方代表,与合营后的私方管理人员一起管理合营后的工商企业。
开展宣传教育,统一思想认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的社会主义改造,是一项复杂而细致的工作。在公私合营之前需要各方面人员,尤其是要求私方人员及家属的思想统一,认识明确,并要求干部切实掌握好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使此项工作顺利进行。市委、市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的文件精神,按照“私改”规划要求组织商业系统干部和工商界代表,认真学习毛泽东、周恩来、陈云等中央领导的讲话和《中共中央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问题的决议》,向私营工商业中的职工宣传有关政策,号召他们用实际行动积极参加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市妇联、市工会还配合行动,组织工商界家属及私营工商业中的职工,学习对私营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方针政策。
私营工商业全行业实行全面的公私合营,资本家交出自己经营多年的企业和商店,是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革命。在这场革命面前,不少人因为大势所趋,不得已而为之,但对私有制仍恋恋不舍。虽然政策一再强调要保证他们的经济利益,但他们仍然存在疑虑,怕失掉现有的经济利益和政治地位,内心矛盾重重。正如毛泽东在《邀集中华全国工商联执委会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描述的那样:“犹如‘十五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甚至有的资本家‘白天敲锣打鼓,晚上痛哭流涕’,心有余痛。”针对这种情况,市委通过统战部、工会、民主建国会、工商联、妇联等组织,采取各种形式,结合银川市几家合营企业的实例(如银川市面粉厂、同福居等),对私营工商业者及其家属,传达毛泽东1955年10月的讲话和党对私营工商业合营中的具体政策,着重说明三个问题:(一)资本家应该认识社会发展规律,走社会主义道路,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二)资本家公私合营是对社会发展的重要贡献,社会和国家不会忘记他们所作的贡献。(三)在全行业公私合营中对资本家的经济利益和政治地位,如定息制度,人事的安排(包括家属的安排),一定按中共中央的有关政策执行。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和教育,经反复讲解政策,多数工商界人士及家属消除了顾虑,领会了党和国家对私营工商业的方针政策,表示愿意接受公私合营。当时据有关部门调查统计,全市私营商业的饮食、服务、运输等行业中,积极要求合营的约占30%左右,中间的占40%,落后的占30%左右。
全行业公私合营社会主义改造的实现。1956年1月,在市委、市政府的直接领导下,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共甘肃省委、中共银川地委的有关工商业全行业实行公私合营的指示,在组织工商界人士学习文件、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开始了银川市资本主义工商业全行业公私合营的社会主义改造。资方人员纷纷向市政府提出申请,并得到了政府的批准,当时的气氛十分热烈,银川市各界敲锣打鼓,鞭炮齐鸣,热烈欢迎私营工商业接受公私合营,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进入高潮。从1月16日开始,银川市采取一次申请、一次批准、一次完成的办法,仅半个月时间,即完成了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全市共有棉布、糖业烟酒、饮食服务、百货、日杂等14个行业进行了公私合营。2月26日,银川市各族各界4万多人隆重举行庆祝社会主义改造胜利联欢大会,宣布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
银川市的全行业公私合营首先是在饮食业、服务业、棉布业、百货业、运输业的1827户(资金174万多元,从业人员2291人,其中职工339人)中开始的。到1956年3月底,又有1284户(其中夫妻店432户)也参加了公私合营与合作社组织。总计公私合营户约占银川市私营工商业户的70.23%,资金占95.04%,从业人员占74.03%。其中,直接转为国营门市部的23户,资金3.6万元,从业人员29人;公私合营的166户,资金78万余元,从业人员420人,保持公私合营名义仍保持代销者6户,资金2523元,从业人员6人;合作商店(小组)886户,资金67.8万元,从业人员1023人;转农业生产的209户,资金16.4万余元,从业人员224人。随着公私合营形式的发展,又在其他行业进行了公私合营。截至1956年底,全市已有90.95%的私营工商业户参加了公私合营。
全行业公私合营后,公私合营企业的人员、资金、设备、业务网点等由国营专业公司统一调配,资本家已无权支配。至此,全部经营已纳入了国家计划轨道,国营经济在公私合营企业中占主导地位。这就标志着银川市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经过全行业公私合营,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
合营后对生产资料及私方人员的安排。中共中央根据我国的实际,制定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实行“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对资本主义经济采用和平赎买的办法。在全行业实行公私合营以后,私方股金的利润分红由“四马分肥”改为按股金数额发放定息;对资方人员实行“团结、教育、改造”的政策,私营工商业者的工作安排,采取“量才使用,适当照顾”“包下来,包到底”的政策。市委、市政府根据中共中央的方针政策,结合银川市的具体情况,对合营后的生产资料及私方人员(包括家属)作了妥善的处理和安排。
清产核资。私营工商业合营后,党和政府为了进一步贯彻对资本主义的赎买政策,对其生产资料必须认真清理估价,确定私股股额,便于根据政策按股付息。清产核资的方法是在工人群众的监督下,由资方自填、自估、自核、自报,行业筹委会批准。清产核资的原则是“公平合理,实事求是”。鉴于资本家已经全行业公私合营,私方已全部交出企业的情况,国务院要求各级政府在清产定股时,实行“宽”和“了”的政策。即“宽”就是对财产清估中的公私关系问题,一般采取从宽处理;“了”就是对企业原来的债权、债务、呆滞物资、职工借支、超支尽量在合营时了结。
对银川市合营后所涉及到的有关问题,市委、市政府严格按国务院的精神执行,规定:(一)超支工资、职工福利及回家路费、伙食超支、固定资产的折价差额及不合理地计支招待费等,经过其成员讨论后,一般均一笔勾销。(二)对属于生活资料范围的,如:桌椅、火炉、铺板、自行车等均由原主自便处理。如自己需要者可留用;不需要者,新企业如果需要,按“公平合理”原则作价;如新企业不需要者,原主可变卖后作本计息。(三)1954年、1955年盈余,按照“四马分肥”的分配形式进行分配;需弥补亏损的,在弥补亏损后再进行分配。(四)有意抽逃资金在500元以上者,分别情况,采取教育和批评的方式让一次或分期退还;对抽逃资金在几十元甚至二三百元的用于生活的款项一般不追究,作为了结。
由于严格按上述政策和规定处理清产核资,基本上顺利完成了此项工作,达到了公私双方都满意的社会效果。
推行定息办法。“定息”就是企业在公私合营期间,按期由国家根据核定的私股股额发给私股股东以固定息率的股金。国务院1956年7月制定《关于公私合营后企业中推行定息办法的规定》,指出:“全国公私合营企业的定息户,不分工商、不分大小、不分盈余亏损户,不分地区、不分行业、不分老合营、新合营,统一规定为年息五厘。即年息5%。”在这之前,银川市根据具体情况规定为:对于国计民生作用较大或有特殊技艺贡献而利润较高的行业定的息率较高;对于利润很少甚至亏损的行业定的息率较低,但除个别行业外,一般息率均为4%以上,有“求三(厘)望四(厘)”之说。统计的11个合营商业行业中的情况为:医药、糕点、商店息率均为5%;照相、百货商店为4.5%;棉布、五金、铁锅、旅栈、文具等为4%;化工原料为3%。当国务院1956年7月《关于公私合营后企业中推行定息办法的规定》发布后,银川市又作了调整,按《规定》要求一律定息率为5%,还规定为7年不变。如7年后工商业者生活上还有困难的,还可以留个尾巴。实际上定息延长了3年,到1966年9月结束对定息的支付。资本家原有的高薪,一律不动。这些政策的颁布,既照顾了工商业者的生活,又使他们更加安心地接受改造,调动了他们生产经营的积极性。
安排私方人员。中共中央于1956年7月10日发布《关于安排原私营企业实行公私合营时私方人员和在职人员的指示》,指出:“企业实行公私合营的时候,在职人员必须全部包下来,给予安排。”刘少奇在党的“八大”政治报告中指出:“对资方人员的安排,是一种必要的赎买办法。”为此,市委、市政府依据“量才使用,适当照顾”和“团结、教育、改造”的原则,对合营后的私方人员基本上都作了适当的安排。1956年银川市安排私方人员1358人。其中,国营企业586人,公私合营企业164人,合作商店608人。私方人员的家属924人,市政府也都作了安排,其中参加工厂劳动的91人,当营业员的104人,参加街道工作的298人。此外,还有一部分私方家属参加了市工商联办的鸡鸭场、养猪场和家属缝洗厂的工作。
市委、市政府还对私营商店原有工商联委员、同业公会主任、委员等130人中的125人作了安排。其中,安排为市公司副经理的2人,副董事长7人,公司科、股长各2人,董事20人,副主任14人,理事会主任1人,委员4人,组长2人,加工厂厂长1人,门市部主任39人,共计93人。
对上述人员的安排,绝大多数人是满意的,他们在各自新的工作岗位上,发挥了其特长和积极性,为社会主义的经济建设作出了贡献。
另外,在对私营工商业者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同时,还对银川市少数民族小商贩的状况进行了调查和安排。1956年,全市共有少数民族小商贩376户,多数经营牛羊肉和饮食业,极少数从事手工业。他们的资金少,营业额不大,困难多,仅能维持一般生活,淡季往往连一般生活都无法维持。针对这一情况,政府把有能力从事企业和商业工作的商贩户接纳到公私合营企业或合作商店;对其他人员,根据自愿的原则,由国家拨款扶持转入农村,从事农业生产。当时将87户转入农村。这样,从根本上解决了少数民族商贩的出路。
1956年,全行业公私合营期间,银川市根据便利群众,便于核算的原则,还对全市的商业网点进行了调整。这次调整,采取“统一规划,一般不动,个别调整”的办法,基本解决了银川市商业网点不均的情况。
银川市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没有引起社会大的动荡,也创造了一些独特的经验,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一)企业的生产资料已基本上属于全民所有或集体所有,由国家统一支配和使用,企业的性质也基本成为社会主义的国家经济的一部分。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完全纳入了国家的统一计划和管理中。(二)把原来的利润分配制度改为定息制度,资方按照其股金的数额,每年获得5%的定息。虽然这仍是一种剥削收入,但已不随企业生产、经营盈利的增长而增加,使资本家的剥削受到了极大的限制。工人的工资不再是劳动力价值和价格的转化形态,而是初步实现了按劳分配的劳动报酬形式。(三)工人完全摆脱了雇佣劳动者的地位,成为企业的主人。资本家在企业中不再以资本家的身份来行使职权,而是作为企业的一个劳动者,成为一个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四)在整个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统一战线工作在团结和教育私营工商业方面,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为顺利完成社会主义改造作出了重要贡献。
1955年夏,由于农业合作化高速度发展的影响,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也发生了急于求成的倾向,存在改造的速度过快过急、公私合营一哄而上、工作粗糙、政策界线没有把握好等问题,特别是银川市面对绝大多数小商小贩的特殊情况,出现了“一鞭子赶”的现象,把一些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也当做资本家对待,产生了一些消极的影响。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进行拨乱反正,对过去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都一一作了纠正。据1987年银川市委统战部《关于银川市落实统战政策的工作汇报》中记述:自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银川市纠正了1956年全行业公私合营时错定为资本家的“三小”(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人员29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