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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革命委员会的建立

2014-10-10 16:18

革命委员会(简称“革委会”)是“文化大革命”中全国省级及其以下各级政权和各基层单位领导机构的基本组织形式,并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被当做新生事物存在,在中国政治制度发展史上留下了深深的印迹。建立革命干部、军队代表、群众代表三结合以及老中青三结合的革委会是一种常设的政权形式或行政机构。

各派群众组织实现大联合 

1967816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报刊上点名批判问题的通知》后,包括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原第一书记、自治区人民委员会主席杨静仁,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原书记处书记、自治区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马玉槐在内的一大批省、自治区、直辖市、领导干部被定为“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在地方报刊上被公开点名批判。同时,银川市党政主要领导冯茂等也被批判。这些领导干部的被批判、被打倒,为革委会的建立扫清了“障碍”;而实现“革命大联合”则为革委会的建立做好了准备。 

根据中共中央和毛泽东关于实现革命大联合的指示精神,在“支左”部队的领导下,宁夏几派群众组织开始协商大联合事宜。19671125日深夜,“宁总指”“宁三司”“宁总司”“大联筹(革造)”等群众组织各派两名代表赴京,在北京签署《关于停止互相攻击、收缴武器、制止武斗的协议》。129日至29日,几派群众组织代表在北京参加学习班,在极不协调的情况下,于129日达成《关于实现宁夏革命大联合的协议》,勉强实现了大联合。1227日,在几派群众组织开始大联合的过程中,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作出《关于宁夏问题的决定》(即中发[1967407号文件),指出杨静仁、马玉槐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宁夏军区在“三支两军”中“犯了方向、路线性错误”。肯定宁夏各派群众组织,在北京签订的《关于停止互相攻击、收缴武器、制止武斗的协议》和《关于实现宁夏革命大联合的协议》,还决定成立由康健民任组长,张怀礼、徐洪学、王志强任副组长的宁夏回族自治区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筹备小组行使自治区党政财文大权。 

在银川市革筹小组和“支左”部队的努力协调和安排下,各派群众组织之间一方面相互加强联系,征求大联合的意见;另一方面,内部陆续召开代表会议,“大办毛泽东思想学习班”“斗私批修”,“公开向全国无产阶级革命派检查错误”,号召所属组织认真执行两个协议,实行联合。1968127日,“银川市无产阶级革命派总指挥部”(“银总指”)、“银川市无产阶级革命造反派总司令部”(“银总司”)、“银川市无产阶级革命造反派第三司令部”(“银三司”)的三派群众组织在宁夏驻军“支左”部队的帮助下,经过反复协商,成立“银川市革命大联合委员会”,实行联合的《协议》。《协议》提出打倒派性,增强党性;银川市革命大联合委员会不是一个正式的权力机构,而是全市广大革命群众的统一的群众组织;三派群众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实行联合办公。《协议》还提出:“银川市革命大联合委员会的任务是:斗私批修,巩固发展革命的大联合;正确贯彻执行毛主席的干部政策,解放一批干部;大力宣传毛泽东思想,做好广大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促进基层单位的革命大联合;积极做好建立银川市革委会的思想工作和组织工作。”21日,宁夏革命造反派联合委员会发出第一号通令,限令自治区和银川市处(局)级以上干部,在3天内分别到自治区、银川市革命大联合委员会报到,听候处理。 

27日至10日,银川市农村“无产阶级革命派”召开会议,宣布正式成立“银川市革命农民代表大会”,并且发表了《抓革命促生产,打响春耕第一炮》的倡议书。211日,自治区革委会筹备小组组织自治区和银川市各群众组织及其成员在银川南门广场召开“高举革命大批判大旗,狠斗深批中国赫鲁晓夫以及在宁夏代理人杨静仁、马玉槐等一小撮走资派誓师大会”,揭发批判了杨静仁、马玉槐的“滔天罪行”。214日,银川市“革命工人代表大会”正式成立。213日,《宁夏日报》发表《革命大联合必须走“斗私批修”的道路》的社论,提出“不做张派,不做李派,要做无产阶级革命派;不举这旗,不举那旗,要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倡导各派群众组织做好大联合工作,在大联合的基础上,着手建立各级革委会。在大联合的过程中,银川市几派群众组织虽然名义上宣布撤销,但实际上组织活动并未停止,又坚持公开或半公开地活动了很长一段时间。196869日,“宁总指”派和所属银川市一些群众组织发表对形势和干部等问题的声明后,分裂为相互对立的“小米加步枪”(简称“米派”)和“布尔什维克”(简称“布派”),继续维持两派争斗,影响和干扰了银川市“大联合”及日趋稳定的形势。 

银川市各级革命委员会成立 

在银川市革委会成立之前,市属各级革委会的建立工作就已经开始,为市革委会的建立打下了基础。1968215日《宁夏日报》报道称目前银川市已有140余个单位建立了革命大联合委员会或革命大联合小组,40余个单位已经建立了革委会。220日,《宁夏日报》报道称银川市270余个单位中,已建立革委会的有50余个,实现革命大联合的有160余个。经自治区革委会筹备领导小组批准,218日,灵武县革委会成立,萧风任主任,李开杰、杨明、高生祥、李立俊任副主任。19日,永宁县革委会成立,王明清任主任,安继周、蔡春志、薛致隆、纳学仁为副主任。同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兰州军区批准宁夏回族自治区革委会筹备小组《关于请示银川市成立革命委员会的报告》,同意成立银川市革委会,批准银川市革委会由51名委员组成,其中军队代表8名、领导干部代表15名、群众组织代表28名;张晓林(军代表)、常乃光(领导干部代表)、王干臣(领导干部代表)、毛至善(军代表)、孙尚武(群众组织代表)、赵志强(领导干部代表)、王克俭(军代表)、呼寿田(领导干部代表)、赵国堂(领导干部代表)、方培经(军代表)等13人(暂空3名)为常委,张晓林任主任,常乃光、王干臣、毛至善、孙尚武任副主任。市革委会下设政治部、生产指挥部、保卫部、办公室。部、室下设立了办事组、组织组、政宣组等12个组(196910月撤销12个组,又分设若干组)。20日,市革委会举行成立大会并发布公告,宣布自即日起银川市党、政、财、文一切大权全部归市革委会,市革委会是全市最高临时权力机构,要求全市人民群众“坚决支持和拥护银川市革命委员会的正确领导,维护它的无产阶级革命权威”,同时提出了市革委会的工作任务:广泛深入地开展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的伟大群众运动,继续深入开展革命大批判,巩固和发展革命大联合和革命三结合,在全市掀起一个革命大批判的群众运动的新高潮,把中国赫鲁晓夫在宁夏的代理人杨静仁、马玉槐以及银川市党内一小撮走资派从政治上、思想上、理论上批深批透、斗倒斗臭,使他们永世不得翻身等。223日,由23名委员组成的贺兰县革委会成立,王志国任主任,苏克、张宪光(军代表)、李进德、崔生祥任副主任。9月,城区革委会成立(后于19717月正式升格为县级市辖区),桑兴祥任主任,郝玉宝(军代表,回族)任副主任。1972121日,郊区革委会成立,王文采任主任,杨福亭、刘万保、李广生、向礼任副主任。 

“银川市革命农民代表大会”(简称“农代会”)、“银川市革命工人代表大会”(简称“工代会”)也分别于2月上旬、中旬宣告成立。银川市工代会成立后,“砸烂市总工会旧机器”,宣布撤销市总工会,一切权力归市工代会。市总工会的业务停办。市总工会的干部到基层“和群众一起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一起劳动,一起战斗,一同进行‘斗私,批修’”。凡成立基层工代会的企事业单位也纷纷效仿。 

在市、县、区革委会成立的同时,一些国有大中型企业如银川橡胶厂、银川铁路分局、长城机床厂的革委会也陆续建立。1968410日,自治区在银川南门广场召开大会,庆祝宁夏回族自治区革委会正式成立。截至196910月,全市有273个基层单位成立了革委会,截至年底全市共有各级革委会或领导小组领导成员1348人。 

19682月银川市革委会成立到19813月恢复银川市人民政府,革委会结束了它的历史使命,张晓林、马信、陈静波、王瑞刚先后担任银川市革委会主任。常乃光、王干臣、毛至善、孙尚武、方培经、马子良、马彦虎、赵志强、李青萍、韩景正、刘震寰、鱼化龙、陈玉田、杨克、邢善贵、张怀乐、徐志等先后担任副主任。19702月,遵照中央军委指示精神,在原中国人民解放军宁夏回族自治区和银川市人民武装部的基础上,组建了中国人民解放军银川警备区,警备区内设司令部、政治部,毛至善任司令员,张晓林兼任政委。 

市革委会成立后,被认为是“领导广大革命群众向阶级敌人进攻的战斗指挥部”,积极推行“左”的路线、方针,组织开展了以革命大批判、清理阶级队伍、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等为主要内容的“斗、批、改”运动,把“文化大革命”的“左”倾错误在各个领域里具体化,社会秩序和各项工作很难有大的好转,引起内乱的因素却更加深化。同时,陆续“解放”了一批干部。从1968年底至196910月期间,市革委会把“解放”和使用干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去抓,采取召开落实毛泽东干部政策、“解放”干部现场会议等有效做法,“解放”了占干部总数90%以上的干部,尤其是安排一部分长期从事经济工作的领导干部出来工作,从上到下恢复生产管理和指挥系统。但是,在“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和路线指导下,政治可以冲击业务,以革命代替生产,发展经济工作仍然困难重重。 

银川市各级革命委员会的作用及影响 

银川市及其各级革委会的普遍建立,在一定程度上结束了“文化大革命”前期“天下大乱”的局面,填补了地方权力机关的空白,承担起组织工农业生产和管理社会生活的责任,使国家的各项工作有可能逐步恢复和展开;但是,市革委会的酝酿、建立,是按照“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原则,以全盘否定原有党政领导体制、以打倒一大批领导干部为前提的,是“打倒一切”“全面夺权”的畸形产物。尽管它被认为是广大群众的“创举”,却不是经过群众代表选举产生的。它非但没有达到政治民主、联系群众、精简高效、廉洁公正的理想境界,反而更加发展了高度集中、党政不分的传统体制的弊端。革委会集党政大权于一身,形成党政合一、政企合一的一元化领导体制,实现了更高程度的集权,又必须在各项工作中贯彻执行“左”的方针,它既不符合客观需要,也没有生命力。市革委会成立后,虽然先后制定印发了《关于实现领导班子思想革命化的若干规定》《关于实现机关革命化的若干规定》等文件,认真抓了革委会及其机关的自身建设,先后多次进行机构改革,精减人员,要求在革委会工作的所有机关工作人员热爱和忠于毛泽东,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加强组织纪律性,完全彻底地为人民服务,坚持干部参加劳动,密切联系群众等,但是,并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和收到理想的效果。 

党的九大以后,随着“整党建党”的进行,各级党组织陆续恢复并成为同级革委会的直接领导,革委会的职能、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它不再是党政合一、无所不包、至高无上的领导机构,而事实上成为同级党组织领导下的政府机构、行政领导机关或企事业单位中行政领导部门的代名词。这种初步的分化,缩小了革委会的职权范围,使党政领导体制在一定程度上恢复到“文化大革命”前的状态。当时为了加强党的一元化领导,党组织和同级革委会一般是两块牌子,一套办事机构,两个班子一套人马。 

除了党政关系的分化外,革委会建设中还遇到了如何处理地方党政系统与部队“支左”机构、人员相互关系的问题。相当多的革委会、党组织的负责人是由部队“支左”人员担任的。“军队支左,权力大得很。大权在握……”(《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18页)。这种状况造成了“支左”机构对地方党政系统干预过多,甚至地方党委讨论决定了的事情还要拿到同级军区、人武部去讨论的现象。“支左”干部往往因“大权在握”而与地方干部形成了事实上的上下级关系。这不仅妨碍了地方党政系统的工作,也不利于部队的建设。虽然革委会在人员结构上实行“军(当地驻军代表)、干(革命领导干部)、群(革命群众组织的负责人)”三结合,实际上大多是军队干部主持工作。他们对地方工作并不都熟悉,履行行政职责难以到位。进入革委会的原来少数的领导干部,受形势所迫和条件限制,难以发挥作用;一些进入革委会的素质较差的干部和 “造反派”组织的骨干分子,大多既无党政领导工作的经验和能力,也没有为人民、为社会服务的觉悟,却有着强烈的个人野心和派性,他们互相联合或互相对立,在革委会内外继续拉帮结派,成为社会最大的不安定因素。进入革委会的一些群众代表仅仅是挂个名,大多成为摆设,不做实际工作,个别打、砸、抢分子还乘机作恶,使许多革委会经常处于纷争和动荡之中,无法正常行使议事办事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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