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艳昌
1949年9月1日,我随马鸿逵从银川乘飞机到重庆。当时,同机飞渝有马鸿逵的四姨太刘慕侠、五姨太邹德一、六姨太赵兰香、参谋长张尉野及随从人员共30余人。当日上午12时,飞机在重庆白市驿机场降落后,我们即乘汽车赴距重庆40里的连家花园暂居。嗣后,他的长子马敦厚、次子马敦静也先后飞渝,到连家花园居住。
9月6日,我将由宁夏带去的整块黄金400两和9000元银元券,亲交马鸿逵后,要求赴广州交涉领军费事,马鸿逵回答说:“不要着急,过几天再说。”之后,马鸿逵接连数天都在嘉陵江对岸的黄山开军事会议。9月15日,我又对马鸿逵说:“目前局势变化万端,若再迟延,军费恐有领不到之虑。”这时,马鸿逵才答应让我于次日飞赴广州。
16日下午4时,我和牛毓峰科员飞赴广州后,住爱群酒店,每日房费现洋50元(不含饮食),17日休息一天,18日便赴财政部洽谈军事费。是日,正值该部全天开会,未谈成。19日,又到财政部交涉,负责人说:“宁夏的120万军费,要按80000拨发。”我问:“何时才能发下?”回答说:“22日准定拨发。”
20日我又去时,一进门部里的负责人告诉我说:“奉阎院长命令,宁夏军费停止拨发。”我问:“什么原因?”回答说:“现在宁夏情况不明,故停发。”离部后我便用长途电话把情况向马鸿逵汇报,并询问昨晚电台是否和宁夏有联系,马鸿逵说:“未联系到。”当马鸿逵听到财政部奉阎锡山命将宁夏军费停发的消息时,我只听到他在电话里“哇”了一声,再不吭气了!接着,我又报告说:“爱群酒店每日房费需现洋50元,我带的钱所余无几,是否返回重庆?”他说:“我通知宁夏中兴洋行驻广州办事的张先,即日给你送去港币1000元,等我搭飞机抵广州后接你一同到台湾去。”
10月1日,我接到宁夏财政厅派到重庆领经费的雷云清科长来函说,他已领到行政经费现洋50000余元,折合黄金1700余两,被马鸿逵得知后,以省主席名义全部扣留,仅给他返宁食宿旅费等,在此情况下,无可奈何,只好索取收据一纸,以便返宁后交代时作为证明。
传说马鸿逵逃跑时带走黄金7.5吨一事,据我所知,与事实不符。马鸿逵的金银财宝等,早在1947、1948两年期间,就由原宁夏省地政局局长马继德代其运到香港、台湾两地交陈纳德转运美国存入银行,并在香港、台北购买房屋数幢。
10月间,当时广州市面已经非常混乱,百货飞涨,人心惶惶,广州至香港的火车票价,一张售现洋两元,黑市涨到15元。10月11日,我以30元现洋购票两张,与牛毓峰乘当晚11时火车赴香港,抵港后转乘出租汽车前往皇后大道辉农台继国一号(马鸿逵的私房)居住。
10月26日,接到马鸿逵来信说,他已于13日由重庆飞至汕头,在该地住了一夜,14日飞到台北,催我迅速来台。30日,我飞抵台北后,知马鸿逵与其次子马敦静住台北市和平西路二段23号,其长子马敦厚及家属住54号,4号房由随从人员居住,6号房由他的继母马书城居住,9号房由宁夏民政厅厅长海涛、监察委员康玉书及冯晋泽等分住。
11月初,国民党部分立法委员、监察委员提出弹劾案,弹劾马鸿逵、马步芳贻误军机,失去防地。因马步芳、马继援父子比马鸿逵先到台湾约5天,事先便采取先发制人手段,向蒋介石控告马鸿逵保存实力,按兵不动,使其后继无援而失败,将责任全部推到马鸿逵身上。马鸿逵得知这一情况后,当即采取了针锋相对的态度,与马步芳父子互相攻击,一时间唇枪舌剑,各不相让。弹劾案提出后,台湾报纸公开宣传,朝野议论纷纷。为两马辩护的部分立委和监委说,全国各地均相继失守而未见弹劾,为何只问罪此二人?经此一辩护,台湾当局遂不了了之。后马步芳感到长住台湾恐有后患,便以行贿手段取得了出国护照,飞赴沙特阿拉怕远避。嗣后,台湾当局任命其为驻沙特阿拉伯国家的全权大使。马步芳任大使期间,因兽性复发,将其侄女马月兰强奸后,马月兰逃出,将此事向台湾当局进行了控告,一时群情激愤,舆论哗然。在此情况下,台湾当局便将其撤职。后死于沙特阿拉伯。
当时,台湾谣传,解放军将用人海战术血洗台湾,风声鹤唳,人心惶惶。马鸿逵也感到长期留在台湾,恐对自己不利,便以为四姨太刘慕侠治病为由先往香港。从此,便住在皇后大道辉农台继国一号不返。
1950年4月中旬,马敦静也携眷属由台湾飞抵香港,与家人团聚,台湾只有马书城(立法委员已故)、马敦厚(国防部少将参议)及其三子马家嶙(由立法委员白健民介绍在台湾银行任见习,现已升为副科长,有2子1女,生活尚较优裕)。
1951年5月间,马鸿逵由香港赴美办签证时,将邹德一以秘书名义、赵兰香以表妹名义、刘慕侠以夫人为由,携眷飞往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居住。1956年春,听说刘慕侠、邹德一、赵兰香在美发生了三角摩擦,互相嫉妒,长期不和,邹德一为了息事宁人,乃向马鸿逵要求说:“我们夫妻一场,应好聚好散。”马鸿逵立即领会其意,回答说:“你意甚善,我欣然同意。”于是给了邹德一50000美元,让邹离去。邹德一后改嫁了一位大学教授。
1960年,马敦静、马家骅(马敦厚的长子)叔侄两人因财产纠纷,闹得不可开交,后来还把马鸿逵告到美国法院(判决不详)。马鸿逵见此,悲愤交集。由此引起病端,多年缠身,后病危弥留之际,对刘慕侠、赵兰香说:“我死后,务必将我的尸体运回台湾安葬。”
1971年1月上旬,马鸿逵病故后,其在美国的子孙均未参与送尸活动,只有其六姨太赵兰香只身护尸抵台。1月14日,运尸飞机在台北松山机场降落后,只其在台湾的长子马敦厚、孙子马家嶙,以及甘肃同乡等,同赴机场迎尸,并将尸体运至台北新生南路停尸两日后,埋葬于台北县三张犁回教公墓。
马鸿逵因系国民党国大代表,死后台湾有关当局拨付新台币30万元作为安葬费。过头七的时候,甘肃同乡会及马的生前好友,为其举行了追悼仪式,机关和各界人士共赠送挽联、花篮、花圈100余件,前往祭悼者200余人。
——录自《宁夏文史资料》第十九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文史研究委员会编,1990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