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7年11月~1928年1月)
整顿陕南、陕北、甘肃三地工作
为指导灵敏、工作便利计,在陕南、陕北两地各设特委,由3人至5人组织之。在陕南现已有30余人尚无任何组织,故于11月内先成立陕南特委由特委负责,在陕南各地发生组织,至明年1月底须成立县委两处。陕北过去有县委两处,同志360余人。自陕北事变发生后,延安县委无形解散,至今年无人负责。绥德县委的组织虽尚存在,而工作过于消沉,在11月内先恢复延安县委,健全绥德县委,12月中派得力同志1~2人赴陕北,组织陕北特委,指导该区域内工作。在明年1月,须改榆林为县委。在甘肃现只平凉组织尚〈未〉消灭,但与省委亦无信息来往,兰州虽有同志数人,因负责同志离甘时,无妥善的安顿,过陕时又无详细的报告,等于解散。宁夏的同志已全离甘。现在规定甘肃以平凉、宁夏、兰州三处作中心,于11月内派一积极同志,先整顿平凉工作,然后由平凉赴宁夏,即负宁夏工作责任。于12月内,在宁夏发生组织,明年1月内改宁夏为区委。在12月内派得力同志一人,先考察平凉工作,然后由平凉赴兰州整顿兰州工作。至明年1月31日前,尽可能的改平凉、兰州为县委,以备于第六次大会时,将甘肃划归中央直接管辖,成立正式省委。
——录自《陕西党史资料选辑》第二辑,《党团两省委三个月组织工作计划大纲》